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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香港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于3月1日截稿
香港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 于3月1日截稿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03-02 来源:网路 点击:2953 次  【打印

  香港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暨中国摄影金龙奖评选将在2012年3月1日止 (以寄发时的邮截时间为准),评选日期定为2012年3月下旬 。具体细则见下:

  细则

  1.香港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旨在加强国内外华人与香港摄影界的交流,推动和促进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2.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人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3.所有来稿题材不限,每人限投十幅(组)。

  4.尺寸要求:作品尺寸一律为10英吋(长边),使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作品,也请制作照片来稿,接到入选通知后,再由作者提供电子文件文件;使用菲林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制作的电子文件文件,由举办者统一制作。

  5.对于组照幅数的要求:每组4~8幅

  6.选送暗房技术加工影像类、数字技术影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其它类别作品均不得以二位原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7.举办单位对入选作品含有绝对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和通知作者。

  8.作品入选后,将寄发正式入选通知,并在摄影日报网和摄影世界杂志上进行公布。

  9.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10.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香港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征稿细则由展览组委会负责解释。

  组织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本届展览设组织委员会和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征稿和评选工作。作品选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届时将邀请作者代表担任现场观察员。根据来稿情况,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励数额,但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评选委员会至少由7名摄影专家组成。本展览不收任何参赛费,不退稿。

  类别及奖项本届展览的入选作品共407幅(组)。综合摄影大奖:一幅新闻及纪实摄影类:入选100幅,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10个;风光及人文摄影类:入选80幅,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6个;花卉及动物摄影类:入选80幅,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广告及人像摄影类:入选80幅,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工业及建筑摄影类:入选60幅,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其它奖项设置:1.评委会大奖评委推荐:三名2.网络精英奖网友推荐:三名3.组织工作奖和特别贡献奖设置: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的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和个人授予《香港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香港第四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奖”。

  中国摄影金龙奖

  1.中国摄影金龙奖终身摄影成就奖1-3名

  2.中国摄影金龙奖摄影创作成果奖1名

  3.中国摄影金龙奖摄影教育成就奖1名

  4.中国摄影金龙奖摄影组织工作奖1名

  5.中国摄影金龙奖摄影科研贡献奖1名

  作品类别解释

  1.综合摄影大奖:在所有参赛作品类别中选出。

  2.新闻及纪实摄影类:作品以纪实的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形式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导和纪实图片(包括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两个方面)。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须另附简要文字说明。

  3.风光及人文摄影: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为主题的各类风光摄影作品。

  4.花卉及动物摄影类:以花卉和动物为主要拍摄对象和摄影题材的作品。

  5.广告及人像摄影类:以公益、商业性广告或商品宣传为目的图片,包括时装、建筑、汽车等各类产品,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以及社会生活、民俗风情中的人物形象及工作室和影楼人像摄影作品。

  6.工业和建筑摄影类:反映工业生产场景的各类作品和从不同角度反映古今建筑艺术风格的摄影作品。

  7.评委会大奖金:全体评委根据个人的评判观念,推荐三幅最喜爱作品。

  8.网络精英类:网友通过摄影日报网站进行评选的优秀作品。

  作者选送作品投稿时,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不同类别的参评作品,请清楚的在登记表上注明,例如:新闻及纪实摄影类、风光及人文摄影类、广告及人像摄影类等。

  中国摄影金龙奖由评委会从本年度在摄影各领域取得卓越成就和贡献的人士中选拔。

  备注:作品文件名请依次用:摄影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及邮编+手机,寄往:香港大屿山昂坪360昂坪市集八号馆――《香港全国影展组委会》国内咨询电话:国内: 400-705-0181 组委会电话:00852-25701176欢迎使用QQ在线投稿:QQ:1458804544或传送邮箱1458804544@qq.com,传真:00852-28879084 E-mail:cvac@photodail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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